發佈日期:2026/02/25
(一) 依據經濟部民國115年2月13日經授貿字第11550015581號函辦理
(二) 辦理方式:公協會辦理非屬經濟部選定辦理旗艦臺灣館之10項展覽申請建置臺灣館,應採經濟部規劃之設計方案。已申請建置臺灣館之公協會得依實際需求,自行申請辦理與展覽相關且有助於貿易推廣之論壇、記者會、買主交流等加值活動
(三)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16日(星期一)止
(四) 展覽計畫執行期間(以開展日為準):自1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五) 補助上限:
(六) 相關補助作業原則請至官網下載查詢
(七) 承辦人:呂方睿先生 02-2351-0271 分機342;[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