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_「大陸地區法人團體來臺與臺灣地區法人團體合辦專業展覽許可辦法」修正草案

發佈日期:2023/08/21

(一)依據經濟部民國112年8月17日經授貿字第11250045691辦理。

(二)謹函轉經濟部「大陸地區法人團體來臺與臺灣地區法人團體合辦專業展覽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以經授貿字第11250045690號公告預告修正,檢送前揭公告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