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05/14
(一)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民國114年5月8日貿展字第1140551144A號函辦理。
(二) 目的:為鼓勵公協會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建置「國家形象館(區)」,以拓展臺灣製造產品及提升臺灣產業及國家整體形象。
(三) 辦理方式:由公協會與其他單位合併提出申請
(四) 補助對象:
(五) 作業原則:形象館之裝潢設計限採用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規定之A、B、C款設計圖之其中1款,其中B款分為吊點式設計圖及非吊點式設計圖。
(六)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9日(星期一)止。
(七) 展覽計畫執行期間(以開展日為準):114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
(八) 補助上限:
(九) 相關補助作業原則請至官網詳閱附件。
(十) 承辦人:呂方睿先生 02-2351-0271 分機342;[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