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Oct
18

【函轉】交通部觀光局「111年優良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表揚甄選」相關訊息

(一)、 依據民國110年10月06日興展創意數位有限公司興字第1101006001號函辦理。(二)、 交通部觀光局為表揚對觀光產業發展具貢獻之觀光產業、團體與服務成績優良之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導遊與領隊,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受理「111年優良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表揚甄選」報名,歡迎所有對觀光產業發展辛勤付出之績優團體及其從業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三)、甄選相關訊息與報名系統請參閱活動官網: https://abetteryou.taiwan.net.tw/。

Sep
23

【函轉】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110年度金安獎及金質獎暨金優獎表揚大會活動委外服務案」採購案件公告

(一)、依據民國110年9月9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金徵(管)字1100101550號辦理。 (二)、標案名稱:110 年度金安獎及金質獎暨金優獎表揚大會活動委外服務案 (案號:110025) (三)、領標期間、地點及方式: 領標期間:即日起至本(109)年9月30日(星期四)止。領標地點及方式:           親自領標: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辦公時間:  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 1 段 2 號 10 樓 (四)、採購公告: https://www.jcic.org.tw/main_c...(五)、聯絡人:  謝奇男 先生;電話:02-2316-3283;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Mar
24

【會展補助】110年第2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

(一)、 依據民國110年3月19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北市觀發字第1103015922號函辦理。(二)、受理期限:自1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三)、贊助對象: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組織於本市辦理之會展旅遊。 (四)、相關問題請洽臺北市會展辦公室,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轉2104、2105或觀光發展科,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3370。(五)、相關資料: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5080003。

Mar
19

【會展補助】經濟部辦理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一)、 依據民國110年3月18日經濟部經授貿字第11040012841號函辦理。 (二)、本案可透過書面申請或線上申請,申請網站https://subsidy.meettaiwan.com/。 (三)、如有垂詢事項,請洽客服窗口:經濟部 1988 紓困與振興輔導專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電話:0800-002-571或02-2351-0271按 8。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會展產業專線 0800-628-988。(四)、相關申請文件下載: https://pse.is/3c4tqp。

Jan
05

【函轉】轉知外貿協會會展場所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

轉知外貿協會會展場所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另該會「會展服務證」有效期限亦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一)、詳請參閱附件外覽字第1093104476號函。(二)、外貿協會營運之會展場所原定自110年1月1日起改以「臺灣職安卡」替代「會展服務證」。(三)、惟受新冠疫情影響,廠商反應「臺灣職安卡」課程有限,受訓困難;外貿協會爰將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將「會展服務證」有效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Jan
05

本會「2021臺灣會展之夜」取消辦理通知

有關本會「2021臺灣會展之夜」活動,考量國際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且境外移入病例持續增加,各大公協會、科技大廠、電信及金融業者皆陸續取消大型尾牙活動。 本會為顧及會員先進及貴賓之健康安全,且配合政府防疫措施,經常務理監事線上會議及理監事群組投票決議,原訂110年1月27日舉辦之「2021臺灣會展之夜」將停辦,待疫情緩和群聚風險降低後,再討論是否以其他模式辦理。 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Dec
29

【函轉】轉知國際貿易局有關參加國際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轉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有關參加於美國、日本、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舉辦之國際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一)、 依據民國109年12月22日經濟部經貿字第1094703828A號函辦理。 (二)、 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16條第6項第1款規定,赴國外舉辦或參加國際展覽者,應於參展攤位明顯使用我國國際展覽識別體系標誌,並檢附證明相片辦理核銷。 (三)、 經濟部已設計我國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並於日本、美國、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註冊取得商標權,爰各公協會及廠商參加日本、美國、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境內舉辦之國際展覽,除可使用現行標誌,亦可選擇使用新款標誌;惟參加美國境內舉辦之國際展覽,不論使用現行標誌或新款標誌,均須在商標旁註記®,以確保商標權益。至尚未完成商標註冊之國家,為避免發生商標侵權之風險,請各公協會及廠商暫勿使用新款標誌。 (四)、 如欲索取新款標誌圖檔,各公協會請洽經濟部補助公協會辦理貿易推廣專案辦公室(承辦人:陳媒玲小姐;電話:02-33431185;電子信:[email protected])個別廠商請洽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承辦人:徐俊智先生;電話:02-25673360分機55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Dec
25

【防疫公告】辦理會展活動應配合「秋冬防疫專案」,宣導佩帶口罩及落實執行防疫措施

一、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展字第1090251181A號函辦理。 二、為防治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109年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三、場所人員惝發現民眾未依規定佩戴口罩,應先予勸導,經勸導仍不聽者,可蒐集相關事證及資料向政府進行檢舉,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四、民眾於上述場所內有飲食需求者,得於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Dec
15

【會展補助】臺北市會展獎旅補助加碼 每案最高至200萬元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於本(109)年12月14日於臺中辦理的「臺北市會展獎旅補贊助說明會」中介紹最新修定的「臺北市2021年會展獎旅補贊助辦法」。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闕玉玲科長向當地企業代表說明,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為振興臺北市會展經濟,除了以往的國際會展活動外,特別增加提供國內赴臺北市辦理的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活動亦可提出補贊助申請。國內會議,參與人員至少50人,並在臺北市住宿1夜者;國內企業獎勵旅遊,參與人員至少100人,並在臺北市住宿2夜者即可提出申請,每案補贊助最高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此外針對國際會展活動,國際會議爭取階段每案補(贊)助金額最高新臺幣50萬元;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舉辦階段每案補(贊)助金額也由最高新臺幣100萬元增至200萬元。更新增「主題性活動」、「高端團體文化表演活動」、「中小型國際會議場地」之經費類贊助項目,並可協助主辦單位與航空公司洽詢合作優惠專案。闕玉玲科長特別提醒,贊助額度視活動規模與其是否具重要影響性等指標,核給適當之贊助額度。有意提出申請的單位,可於明(110)年起以專案方式提出申請,或於明年4月1至30日於第2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補贊助申請期間提交申請文件!相關資訊及申請資料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下載。資料來源:https://times.hinet.net/news/2314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