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經濟部辦理會展產業及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經濟部依據「經濟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為執行受疫情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特訂定本須知,補助內容略述如下:
(一)、會展產業申請資格:
- 所營事項登記須包含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營業項目代碼: JB01010)之專業會議服務業、專業展覽服務業、會展場地業、會展物流業、會展裝潢業。
- 其他經經濟部認定從事會展相關產業之事業。
(二)、補貼內容及範圍:
- 最多補貼 109 年 7 月至 9 月 ,計3 個月份。
- 補貼金額之計算∶以申請事業於補貼月份支付每一本國員工每月薪資之 40%計算。
- 依申請事業 109 年 6 月本國全職員工及薪資清冊,扣除部分工時工作者之人數後,再乘以 1 萬元計算之。
- 109 年 4 月至 6 月曾獲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補貼。
(三)、申請及受理方式:
(四)、客服窗口:
- 經濟部 1988 紓困與振興輔導專線。
- 國際貿易局電話:0800-002-571,02-2351-0271 按 8。
- 會展產業: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 0800-628-988。
- 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0800-628- 100。
附件: 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https://www.trade.gov.tw/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