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補助】「110年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作業須知」

發佈日期:2020/11/30

(一)、 依據民國109年11月3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展字第10925079641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提升我國產業及展覽競爭力,委託外貿協會執行「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案,以鼓勵業者開辦或強化新展,受理對象係我國依法設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依我國公司法設立公司之展覽主辦單位,請參考作業須知(<<請點閱)。

(三)、申請截止日期為本(109)年12月11日,申請案件經初審後,將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於會議後14個工作日內公布評選結果,通過評選者可獲經費輔導上限新臺幣150萬元。

(四)、詳細資訊,敬請至「MEET TAIWAN」網站 ( http://www.meettaiwan.com/ ) 或台灣國際專業展網站( https://pse.is/3ajflj )新聞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