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2/11/16
(一)、 依據民國111年11月1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展字第1112503094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提升我國產業及展覽競爭力,委託外貿協會執行「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計畫,以鼓勵業者開辦或強化新展,受理對象係我國依法設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依我國公司法設立或登記之展覽主辦公司。
(三)、申請截止日期為本(111)年11月30日,申請案件經初審後,將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於會議後14個工作日內公布評選結果,通過評選者可獲經費輔導上限新臺幣200萬元。
(四)、詳情敬請至【MEET TAIWAN】網站或【台灣國際專業展】網站最新消息參閱旨述公告,並下載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