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2/12/09
(一)依據民國111年11月28日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全商產字第1110000481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推動勞動教育之實行,訂定「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要點」(請點擊下載附件),符合申請資格者得主動申請或經由公會推薦遴選為勞動教育專業人員。
(三)有意擔任勞動教育講師者,得主動填寫線上申請表(https://www.surveycake.com/s/NWazL),並請於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佐證資料予[email protected](勞動部承辦人朱小姐)。
(四)預定將於112年1月進行審查後,公告結果於全民勞教e網之勞動教育專業人員人才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