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補助】國貿署_113年下半年補助公協會海外參展建置「國家形象館(區)」之申請公告

發佈日期:2024/03/28

(一) 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民國113年3月22日貿展字第1130550488A號函辦理。

(二) 目的:為鼓勵公協會赴海外參加國際展覽建置「國家形象館(區)」(以下簡稱「形象館」),以拓展臺灣製造產品及提升臺灣產業及國家整體形象。

(三) 辦理方式:公協會可自行申請或與其他單位合併提出申請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設立形象館,形象館之裝潢設計限採用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規定之A、B 、 C款設計圖之其中1款,其中B款分為吊點式設計圖及非吊點式設計圖,【詳情請點擊公告並下載「113年下半年補助公協會海外參展建置國家形象館(區)作業原則」】。

(四) 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6日(星期一)止。

(五) 展覽計畫執行期間(以開展日為準):11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