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外貿協會_「114年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作業即日起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2024/09/20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民國113年9月19日外展字第1130004690號函辦理。

(二)申請單位:限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依我國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分公司登記之外國公司,且須為展覽主辦單位。同一申請單位至多申請2案。

(三)申請截止日期:本(113)年11月15日,申請案件經初審後,將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於會議後14個工作日內公布評選果。

(四)承辦人:外貿協會 陳小姐 (02)2725-5200 分機2876

(五)詳情敬請至【台灣國際專業展】網站及【MEET TAIWAN】網站最新消息參閱旨述公告,並下載作業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