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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中華民國展覽暨會議商業同業公會於2008年6月18日依據商業團體法成立,集合了全國關於展覽及會議籌組、場館營運、設計工程、獎勵旅遊、商旅服務、物流運輸、整合行銷、人力管理、會展科技、週邊服務及產業公協學會(NGO)共同組成,是台灣唯一經政府核准立案的全國性的展覽暨會議商業同業公會。本會提供交流平台,以推廣國內、外展覽和會議產業,促進經濟發展,增進跨領域合作機會,及協助政府推行政令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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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Mar
12

【函轉】臺北市觀傳局_114年第2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

(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民國114年3月10日北市觀發字第1143009394號函辦理。 (二)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為鼓勵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組織於臺北市舉辦國際會議、國際展覽及國際獎勵旅遊等活動(Meeting、Incentive、Conference、Exhibition),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特定「114年第2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作業要點。 申請期間:自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申請資格:114年7月至12月間爭取或於臺北市舉辦,並符合「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贊助機關(構)團體辦理國際會議與展覽及獎勵旅遊作業要點」定義之國際會議(實體會議)、國際展覽、獎勵旅遊。 相關作業規定及申請表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下載查閱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MICE一站式服務,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2104、2105

Mar
05

【函轉】2024年1-12月「國際經貿情勢分析」及「臺灣出口情勢分析」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民國114年2月24日貿綜字第 1140150135號函辦理。 (二)檢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與外貿協會彙編之2024年1至12月「國際經貿情勢分析」 及「臺灣出口情勢分析」,歡迎點擊下載並參閱。

Mar
03

【函轉】114年度臺灣形象展規劃資料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民國114年2月19日貿展字第1147000978號函辦理。 (二)114年度臺灣形象展規劃資料及聯絡窗口詳如附件,歡迎點擊下載並參閱。

Feb
27

【函轉】外貿協會_114年臺灣國際專業展展覽網站(含線上展互動式公版)建置服務申請須知

(一)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民國114年2月26日外展字第1142500842號函辦理。 (二) 目的:協助我國展覽主辦單位運用數位科技服務,提升展覽商機效益 (三) 申請資格:1. 國際專業展 2. 臺灣產品國外拓銷活動 (四) 申請方式:用印掃描以電子郵件寄送及以電話聯絡承辦人 (五)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本(114)年10月31日止 (六) 承辦人:外貿協會 展覽處會展小組 陳庭軒小姐;[email protected]        聯絡窗口:申請資訊專線 (02)2725-5200 分機 2876                         系統功能專線 (02)2725-5200 分機 2980(七) 詳情及申請須知(含附件)敬請至官網查詢下載

Jan
13

【函轉】經濟部_114年度經濟部輔導中小企業出口拓銷申請須知

(一) 依據經濟部民國114年1月6日經授貿字第11450001081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業者: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已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之規定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 申請日前1年內未受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者。申請日前3年內具出進口實績之企業。受輔導之出口產品須為臺灣產製。企業之資本組成不得含陸資。企業所使用之品牌或產品,須符合我國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三) 申請受理期間: 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減碳包裝設計能力: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四) 申請須知請至官網詳閱。 (五) 專案網站及客服窗口: 1. 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0800-506-088 2. 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02-2725-5200 分機 1184;[email protected] 3. 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減碳包裝設計能力: (1) 一般型輔導案 02-2725-5200 分機 1216楊組長、1208鄭小姐;[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標竿型輔導案02-2745-8199 分機 538 林小姐、115 鍾小姐;[email protected]

Jan
10

【會展補助】114年度協助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採購作業須知及公告

(一)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民國114年1月10日外展字第1142500113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外貿協會執行之114年「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項下工作,以提供機票或住宿等優惠服務方式,協助公協會及展覽主辦單位辦理之國際專業展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及採購,提升廠商參展效益,詳情請參照公告及作業須知。 (三) 申請方式採電子郵件辦理,受理期限至114年2月20日止。(四) 申請資格申請單位:限依我國法律設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或依我國法律組織設立或辦理登記之公司,且須為展覽主辦單位或受展覽主辦單位委託之實際辦展單位。申請條件於我國舉辦之展覽,須符合下列資格:展出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以下同)114年12月14日止之實體展覽。展覽應備有英文網頁及英文文宣資料,至少包含中英文之展覽參觀指南。非外貿協會主辦或共同主辦之展覽。同檔期、同地點辦理之系列展,應以系列展內有意參與展覽之整體攤位規模合併申請,惟僅限申請1次。近5屆展覽任1屆實際展出攤位數達200個以上。近5屆展覽任1屆有6國以上之外商人士前來參觀。獲選114年「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之展覽(五) 本案承辦人: 外貿協會展覽業務處會展工作小組 謝怡君專員 聯絡電話:02-2725-5200 分機222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