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19/10/22
轉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自本(108)年11月1日起 受理109年第1期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贊助申請公告
1、 受理期限:10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受理109年1月至12月辦理之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
2、 補助對象:本作業要點適用於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組織於本市辦理之會展旅遊。
3、 應備文書: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申請表、檢附公司或法人團體登記證書影本、贊助內容表及計畫書各12份。
4、 申請方式:市民服務大平臺、郵寄、親自。
5、 注意事項:受贊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完成1個月內檢附相關資料向觀傳局申請結案,但109年12月執行完成之案件應於12月31日前申請結案。另申請贊助項目屬經費者,申請結案時須檢附全案收支清單及贊助款之原始憑證。
6、 申請單位如未依原計畫書內容執行,或執行內容與原計畫書內容差距過大,又無正當理由者,本局得不予贊助或依比例扣減之,其已贊助之部分應予收回。
7、 相關資訊並公布於本局網站(https://www.tpedoit.gov.taipei/)、臺北旅遊網(https://www.travel.taipei/),歡迎自行下載。
8、 其他相關資訊請洽下列
9、請至觀傳局網站下載相關作業規定、附件及申請書表,並依限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