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3/12/21
(一) 依據經濟部民國112年12月19日經貿字第11250400643號函辦理。
(二) 檢附「大陸地區法人團體來臺與臺灣地區法人團體合辦專業展覽許可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函轉】113年工商自由職業團體績效評鑑及全國性職業團體優良工作人員選拔
【會展補助】113年度協助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採購作業須知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