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補助】114年度協助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採購作業須知及公告

發佈日期:2025/01/10

(一)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民國114年1月10日外展字第1142500113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外貿協會執行之114年「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項下工作,以提供機票或住宿等優惠服務方式,協助公協會及展覽主辦單位辦理之國際專業展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及採購,提升廠商參展效益,詳情請參照公告作業須知

(三) 申請方式採電子郵件辦理,受理期限至114年2月20日止。

(四) 申請資格

  • 申請單位:限依我國法律設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或依我國法律組織設立或辦理登記之公司,且須為展覽主辦單位或受展覽主辦單位委託之實際辦展單位。
  • 申請條件
  1. 於我國舉辦之展覽,須符合下列資格:
    1. 展出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以下同)114年12月14日止之實體展覽。
    2. 展覽應備有英文網頁及英文文宣資料,至少包含中英文之展覽參觀指南。
    3. 非外貿協會主辦或共同主辦之展覽。
    4. 同檔期、同地點辦理之系列展,應以系列展內有意參與展覽之整體攤位規模合併申請,惟僅限申請1次。
    5. 近5屆展覽任1屆實際展出攤位數達200個以上。
    6. 近5屆展覽任1屆有6國以上之外商人士前來參觀。
  2. 獲選114年「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之展覽

(五) 本案承辦人:

外貿協會展覽業務處會展工作小組 謝怡君專員

聯絡電話:02-2725-5200 分機222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