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_114年度經濟部輔導中小企業出口拓銷申請須知

發佈日期:2025/01/13

(一) 依據經濟部民國114年1月6日經授貿字第11450001081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

  1.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業者: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
  2. 已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之規定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 
  3. 申請日前1年內未受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者。
  4. 申請日前3年內具出進口實績之企業。
  5. 受輔導之出口產品須為臺灣產製。
  6. 企業之資本組成不得含陸資。
  7. 企業所使用之品牌或產品,須符合我國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三) 申請受理期間:

  1. 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2. 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3. 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減碳包裝設計能力: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四) 申請須知請至官網詳閱。

(五) 專案網站及客服窗口:

1. 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0800-506-088

2. 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02-2725-5200 分機 1184;[email protected]

3. 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減碳包裝設計能力

(1) 一般型輔導案

02-2725-5200 分機 1216楊組長、1208鄭小姐;[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標竿型輔導案
02-2745-8199 分機 538 林小姐、115 鍾小姐;[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