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外貿協會_「115年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作業即日起受理申請

發佈日期:2025/11/10

(一)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民國114年11月7日外展字第1142503413號函辦理。

(二)申請單位:限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或依我國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分公司登記之外國公司,且須為展覽主辦單位。同一申請單位至多申請2案。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本(114)年12月5日止。

(四)申請方式:請至申請網站申請,並於申請期限內檢附所需文件(以郵戳/收件章為憑)。

(五)詳情敬請至【台灣國際專業展】網站及【MEET TAIWAN】網站最新消息參閱旨述公告,並下載作業須知。

(六)承辦人:外貿協會 陳庭軒小姐 (02)2725-5200 分機2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