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_114年度經濟部輔導中小企業出口拓銷申請須知
(一) 依據經濟部民國114年1月6日經授貿字第11450001081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業者: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已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之規定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 申請日前1年內未受停止輸出、輸入或輸出入貨品處分者。申請日前3年內具出進口實績之企業。受輔導之出口產品須為臺灣產製。企業之資本組成不得含陸資。企業所使用之品牌或產品,須符合我國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 (三) 申請受理期間: 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減碳包裝設計能力: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或經費用罄之日止。 (四) 申請須知請至官網詳閱。 (五) 專案網站及客服窗口: 1. 輔導中小企業運用智慧科技行銷:0800-506-088 2. 輔導中小企業建構數位能力開發海外客戶:02-2725-5200 分機 1184;[email protected] 3. 輔導中小企業提升出口產品減碳包裝設計能力: (1) 一般型輔導案 02-2725-5200 分機 1216楊組長、1208鄭小姐;[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標竿型輔導案02-2745-8199 分機 538 林小姐、115 鍾小姐;[email protected]
【會展補助】114年度協助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採購作業須知及公告
(一) 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民國114年1月10日外展字第11425001131號函辦理。 (二) 本案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委託外貿協會執行之114年「加強提升我國展覽國際競爭力方案」項下工作,以提供機票或住宿等優惠服務方式,協助公協會及展覽主辦單位辦理之國際專業展洽邀外商人士來臺觀展及採購,提升廠商參展效益,詳情請參照公告及作業須知。 (三) 申請方式採電子郵件辦理,受理期限至114年2月20日止。(四) 申請資格申請單位:限依我國法律設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團體或依我國法律組織設立或辦理登記之公司,且須為展覽主辦單位或受展覽主辦單位委託之實際辦展單位。申請條件於我國舉辦之展覽,須符合下列資格:展出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以下同)114年12月14日止之實體展覽。展覽應備有英文網頁及英文文宣資料,至少包含中英文之展覽參觀指南。非外貿協會主辦或共同主辦之展覽。同檔期、同地點辦理之系列展,應以系列展內有意參與展覽之整體攤位規模合併申請,惟僅限申請1次。近5屆展覽任1屆實際展出攤位數達200個以上。近5屆展覽任1屆有6國以上之外商人士前來參觀。獲選114年「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之展覽(五) 本案承辦人: 外貿協會展覽業務處會展工作小組 謝怡君專員 聯絡電話:02-2725-5200 分機222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函轉】國立臺北商業大學_114學年度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碩士班、 碩士在職專專班、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資訊
(一)依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民國114年1月7日北商大創研字第1144260005號函辦理。 (二)碩士班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114年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3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三)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114年1月16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3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四)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時間:1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3月3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 (五)公告海報詳如附件。(六)相關資訊請洽:https://icdm.ntub.edu.tw (七)承辦人:行政人員 鄭如齡 (03) 450-6333 分機8128
【函轉】2024年1-9月「國際經貿情勢分析」及「臺灣出口情勢分析」
(一)依據經濟部國際貿易署民國113年12月9日貿綜字第1130151045號函辦理。 (二)檢送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與外貿協會彙編之2024年1至9月「國際經貿情勢分析」 及「臺灣出口情勢分析」,歡迎點擊下載並參閱。
【函轉】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雄市政府會議展覽活動擴大補助計畫」
(一) 依據民國113年11月26日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高市經發招字第11336586902號函辦理。(二) 辦理期間:計畫公告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三) 補助對象: 依我國法律設立之法人、大學、專科學校、學術研究機構或人民團體,除政治團體外,於高雄市舉辦會議、展覽或活動者,得依本計畫申請補助。 本計畫之補助,由主辦單位提出申請。主辦單位有二個以上時,應自行協調申請單位。 主辦單位為外國法人或團體者,應由國內專業會議展覽服務業、旅行業或活動舉辦地點之場地經營業者提出申請及接受補助。(四) 補助條件: 於高雄市實體辦理會議、展覽或活動,並符合下列要件之一者為限: 會議、展覽或活動期間主辦單位及會議、展覽或活動參與人員須於高雄市合法旅宿業至少住宿1晚,且其住宿需達100人以上或50間雙人房型以上。參與人數達1,000人以上之會議、展覽或活動。 (五)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4年6月10日(星期二)17時前。(六) 詳情請至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及高雄會展網下載查閱。(七) 諮詢專線: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07)336-8333 分機2895;會展推動辦公室 (07)262-0067
本會特設立「會展貢獻獎」與「會展新星獎」兩大獎項,敬邀本會會員公司踴躍參選 !
本會為表彰會展產業中具卓越貢獻及具潛力的會展先進,特設立「會展貢獻獎」與「會展新星獎」兩大獎項,希望彰顯會展產業的核心價值,共同推動產業競爭力與國際影響力,敬邀本會會員公司踴躍參選。 ● 「會展貢獻獎」旨在表彰資深產業領袖對會展產業的傑出貢獻,包括領導大型專案、促進國際化發展、編撰具權威性的產業文獻,以及積極推動社會公益與產業永續等成就,期望藉此樹立榜樣,致力於產業提升。● 「會展新星獎」旨在發掘在會展產業中展現創新能力與發展潛力的新星人才,鼓勵其繼續推動產業趨勢創新、貢獻專業智慧,攜手共同為產業發展注入新動力。 報名資訊如下●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本(113)年12月16日止● 應繳資料:1.推薦表(附件一)2.營利事業登記核准函/政府核備函3.優良事蹟報告書(附件二)4.切結書(附件三)5.個資同意書(附件四)● 送件方式:一律採電子郵件報名([email protected])● 公開表揚:於臺灣會展之夜表揚事蹟並授贈獎盃乙座● 相關附件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 聯絡人:程小姐 02-8789-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