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Nov
26

【轉知】取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之限制

(一)、 依據民國110年11月05日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全商產字第1100000402號函辦理。 (二)、檢送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10月28公告,自110年11月2日起,取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之限制。(三)、詳細資訊請參考內政部網站:https://www.moi.gov.tw/News.

Oct
29

【函轉】謹轉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受理111年第1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請查照。

依據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民國110年10月25日北市觀發字第1103039124號函辦理。 本會謹轉知該局受理111年第1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 受理期限:自1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 贊助對象: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組織於本市辦理之會展旅遊。 應備文書:國際會議、展覽暨獎勵旅遊申請表、檢附公司或法人團體登記證書影本、贊助內容表及計畫書各3份。 相關問題請洽臺北市會展辦公室,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轉2104、2105或觀光發展科,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3370。 相關資料敬請參考附件,或點擊以下網址下載: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5080003

Oct
18

【函轉】交通部觀光局「111年優良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表揚甄選」相關訊息

(一)、 依據民國110年10月06日興展創意數位有限公司興字第1101006001號函辦理。(二)、 交通部觀光局為表揚對觀光產業發展具貢獻之觀光產業、團體與服務成績優良之觀光產業從業人員、導遊與領隊,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受理「111年優良觀光產業及從業人員表揚甄選」報名,歡迎所有對觀光產業發展辛勤付出之績優團體及其從業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三)、甄選相關訊息與報名系統請參閱活動官網: https://abetteryou.taiwan.net.tw/。

Sep
23

【函轉】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110年度金安獎及金質獎暨金優獎表揚大會活動委外服務案」採購案件公告

(一)、依據民國110年9月9日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金徵(管)字1100101550號辦理。 (二)、標案名稱:110 年度金安獎及金質獎暨金優獎表揚大會活動委外服務案 (案號:110025) (三)、領標期間、地點及方式: 領標期間:即日起至本(109)年9月30日(星期四)止。領標地點及方式:           親自領標: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辦公時間:  上午 9 時至 12 時;下午 1 時 30 分至 5 時          地址:臺北市重慶南路 1 段 2 號 10 樓 (四)、採購公告: https://www.jcic.org.tw/main_c...(五)、聯絡人:  謝奇男 先生;電話:02-2316-3283;電子信箱: h760519@jcic.org.tw。

Mar
24

【會展補助】110年第2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申請

(一)、 依據民國110年3月19日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北市觀發字第1103015922號函辦理。(二)、受理期限:自110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 (三)、贊助對象: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法人或組織於本市辦理之會展旅遊。 (四)、相關問題請洽臺北市會展辦公室,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 轉2104、2105或觀光發展科,電話:1999 (外縣市02-27208889)轉3370。(五)、相關資料: 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5080003。

Mar
19

【會展補助】經濟部辦理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一)、 依據民國110年3月18日經濟部經授貿字第11040012841號函辦理。 (二)、本案可透過書面申請或線上申請,申請網站https://subsidy.meettaiwan.com/。 (三)、如有垂詢事項,請洽客服窗口:經濟部 1988 紓困與振興輔導專線。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電話:0800-002-571或02-2351-0271按 8。經濟部推動會議展覽專案辦公室,會展產業專線 0800-628-988。(四)、相關申請文件下載: https://pse.is/3c4tqp。

Jan
05

【函轉】轉知外貿協會會展場所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

轉知外貿協會會展場所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另該會「會展服務證」有效期限亦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一)、詳請參閱附件外覽字第1093104476號函。(二)、外貿協會營運之會展場所原定自110年1月1日起改以「臺灣職安卡」替代「會展服務證」。(三)、惟受新冠疫情影響,廠商反應「臺灣職安卡」課程有限,受訓困難;外貿協會爰將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將「會展服務證」有效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Jan
05

本會「2021臺灣會展之夜」取消辦理通知

有關本會「2021臺灣會展之夜」活動,考量國際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且境外移入病例持續增加,各大公協會、科技大廠、電信及金融業者皆陸續取消大型尾牙活動。 本會為顧及會員先進及貴賓之健康安全,且配合政府防疫措施,經常務理監事線上會議及理監事群組投票決議,原訂110年1月27日舉辦之「2021臺灣會展之夜」將停辦,待疫情緩和群聚風險降低後,再討論是否以其他模式辦理。 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Dec
29

【函轉】轉知國際貿易局有關參加國際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轉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有關參加於美國、日本、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舉辦之國際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一)、 依據民國109年12月22日經濟部經貿字第1094703828A號函辦理。 (二)、 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16條第6項第1款規定,赴國外舉辦或參加國際展覽者,應於參展攤位明顯使用我國國際展覽識別體系標誌,並檢附證明相片辦理核銷。 (三)、 經濟部已設計我國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並於日本、美國、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註冊取得商標權,爰各公協會及廠商參加日本、美國、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境內舉辦之國際展覽,除可使用現行標誌,亦可選擇使用新款標誌;惟參加美國境內舉辦之國際展覽,不論使用現行標誌或新款標誌,均須在商標旁註記®,以確保商標權益。至尚未完成商標註冊之國家,為避免發生商標侵權之風險,請各公協會及廠商暫勿使用新款標誌。 (四)、 如欲索取新款標誌圖檔,各公協會請洽經濟部補助公協會辦理貿易推廣專案辦公室(承辦人:陳媒玲小姐;電話:02-33431185;電子信:vita1912@mail.management.org.tw)個別廠商請洽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承辦人:徐俊智先生;電話:02-25673360分機552;電子信箱:espo552@ieatp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