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轉知外貿協會會展場所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
轉知外貿協會會展場所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另該會「會展服務證」有效期限亦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一)、詳請參閱附件外覽字第1093104476號函。(二)、外貿協會營運之會展場所原定自110年1月1日起改以「臺灣職安卡」替代「會展服務證」。(三)、惟受新冠疫情影響,廠商反應「臺灣職安卡」課程有限,受訓困難;外貿協會爰將全面採用「臺灣職安卡」之日期延至111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將「會展服務證」有效期限延長至110年12月31日止。
本會「2021臺灣會展之夜」取消辦理通知
有關本會「2021臺灣會展之夜」活動,考量國際新冠肺炎疫情仍嚴峻,且境外移入病例持續增加,各大公協會、科技大廠、電信及金融業者皆陸續取消大型尾牙活動。 本會為顧及會員先進及貴賓之健康安全,且配合政府防疫措施,經常務理監事線上會議及理監事群組投票決議,原訂110年1月27日舉辦之「2021臺灣會展之夜」將停辦,待疫情緩和群聚風險降低後,再討論是否以其他模式辦理。 如有不便,敬請見諒。
【函轉】轉知國際貿易局有關參加國際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轉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有關參加於美國、日本、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舉辦之國際展覽得使用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 (一)、 依據民國109年12月22日經濟部經貿字第1094703828A號函辦理。 (二)、 依據「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第16條第6項第1款規定,赴國外舉辦或參加國際展覽者,應於參展攤位明顯使用我國國際展覽識別體系標誌,並檢附證明相片辦理核銷。 (三)、 經濟部已設計我國新款展覽識別體系標誌,並於日本、美國、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註冊取得商標權,爰各公協會及廠商參加日本、美國、菲律賓、印度、新加坡及歐盟境內舉辦之國際展覽,除可使用現行標誌,亦可選擇使用新款標誌;惟參加美國境內舉辦之國際展覽,不論使用現行標誌或新款標誌,均須在商標旁註記®,以確保商標權益。至尚未完成商標註冊之國家,為避免發生商標侵權之風險,請各公協會及廠商暫勿使用新款標誌。 (四)、 如欲索取新款標誌圖檔,各公協會請洽經濟部補助公協會辦理貿易推廣專案辦公室(承辦人:陳媒玲小姐;電話:02-33431185;電子信:[email protected])個別廠商請洽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承辦人:徐俊智先生;電話:02-25673360分機55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防疫公告】辦理會展活動應配合「秋冬防疫專案」,宣導佩帶口罩及落實執行防疫措施
一、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展字第1090251181A號函辦理。 二、為防治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宣布自109年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三、場所人員惝發現民眾未依規定佩戴口罩,應先予勸導,經勸導仍不聽者,可蒐集相關事證及資料向政府進行檢舉,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四、民眾於上述場所內有飲食需求者,得於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會展補助】臺北市會展獎旅補助加碼 每案最高至200萬元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於本(109)年12月14日於臺中辦理的「臺北市會展獎旅補贊助說明會」中介紹最新修定的「臺北市2021年會展獎旅補贊助辦法」。由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闕玉玲科長向當地企業代表說明,因應COVID-19疫情影響,為振興臺北市會展經濟,除了以往的國際會展活動外,特別增加提供國內赴臺北市辦理的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活動亦可提出補贊助申請。國內會議,參與人員至少50人,並在臺北市住宿1夜者;國內企業獎勵旅遊,參與人員至少100人,並在臺北市住宿2夜者即可提出申請,每案補贊助最高上限為新台幣200萬元。此外針對國際會展活動,國際會議爭取階段每案補(贊)助金額最高新臺幣50萬元;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舉辦階段每案補(贊)助金額也由最高新臺幣100萬元增至200萬元。更新增「主題性活動」、「高端團體文化表演活動」、「中小型國際會議場地」之經費類贊助項目,並可協助主辦單位與航空公司洽詢合作優惠專案。闕玉玲科長特別提醒,贊助額度視活動規模與其是否具重要影響性等指標,核給適當之贊助額度。有意提出申請的單位,可於明(110)年起以專案方式提出申請,或於明年4月1至30日於第2期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補贊助申請期間提交申請文件!相關資訊及申請資料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下載。資料來源:https://times.hinet.net/news/23148198
後疫情時代亞洲獎勵旅遊目的地意向大調查
MEET TAIWAN 針對亞洲多國商務旅客推出「後疫情時代亞洲獎勵旅遊目的地意向大調查」,結果如附檔,供國內獎旅業者參考使用,期許未來共同打造臺灣為亞洲會展暨獎勵旅遊最佳目的地。附件下載:後疫情時代亞洲獎勵旅遊目的地意向大調查資料來源:https://reurl.cc/j5AVVp
【會展補助】「110年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作業須知」
(一)、 依據民國109年11月3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外展字第10925079641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為提升我國產業及展覽競爭力,委託外貿協會執行「輔導業者在臺辦理新展」案,以鼓勵業者開辦或強化新展,受理對象係我國依法設立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依我國公司法設立公司之展覽主辦單位,請參考作業須知(<<請點閱)。 (三)、申請截止日期為本(109)年12月11日,申請案件經初審後,將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並於會議後14個工作日內公布評選結果,通過評選者可獲經費輔導上限新臺幣150萬元。 (四)、詳細資訊,敬請至「MEET TAIWAN」網站 ( http://www.meettaiwan.com/ ) 或台灣國際專業展網站( https://pse.is/3ajflj )新聞專區下載。
【函轉】「國際經貿情勢分析」及「臺灣出口情勢分析」資訊
(一)、 依據民國109年11月12日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貿展字第1090251031號函辦理。 (二)、 檢送貿易局與外貿協會製作之109年1-9月「國際經貿情勢分析」 及「台灣出口情勢分析」。 (三)、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站: https://www.trade.gov.tw/。
【函轉】考選部「11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 領隊人員考試」報名訊息
(一)、依據民國109年11月2日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選專一字第1093301802號函辦理。 (二)、旨揭考試定於109年12月8日起至12月17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並於110年3月13日至14日分別在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等12考區同時舉行。 (三)、本考試自107年起開放已領有導遊人員或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證書者,再報考外語導遊人員或外語領隊人員考試時,其筆試得減免3科專業科目,僅須應試外國語1科,以減輕應考人之負擔;各應試科目除了外國語1科之題數為80題外,其餘專業科目題數均為50題,應考人可更從容地作答;另本次外語導遊人員考試筆試外國語科目新增選試「土耳其語」一種,有意報考者請把握機會,並於規定期間內完成報名。 (四)、報名資訊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查詢。